新生自考生報考自考可以查看湖北自考新手報名指導手冊進行自考報名,欄目介紹了湖北自考報考流程,考場查詢,自考免考轉考政策,自考畢業辦理,自考學位辦理等等。
認識自考--湖北自考不完全手冊
1.什么是湖北省自考?
湖北省自考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創立。考生按照專業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完成學業、經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后,可獲得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目前除臺灣省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包括軍隊)均已開考,是目前規模最大的社會化開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2.湖北省自考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有什么不同?
我國的高等教育分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考等幾種形式。參加高考或成人高考的,可取得進入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學習、接受高等教育的資格;而參加自考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過入學考試,考生可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專業學習,取得專業各科合格成績且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后,即可獲得高等教育自考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3.湖北省自考是一種什么性質的考試?
湖北省自考屬于標準參照考試,即水平考試。它根據專業考試計劃的培養目標和自考大綱的規定編制試題,用以評定自考者的學習水平。
4.湖北省自考報考條件是什么?
凡參加湖北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經過入學考試,就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相關的專業學習。在通過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理論和實踐課程的考試后,即可取得大學專科或本科的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關于湖北省自考
1. 湖北省自考信息發布的平臺
湖北省自考信息發布的平臺為: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關于湖北省自考各種相關查詢可進入www.hbea.edu.cn查詢。 [查看全文]
2.湖北省自考相關信息一覽表
2024年湖北省自考相關信息一覽表 | ||||
報考對象 | 在湖北境內工作、學習、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規定的人員,均可報考。 | |||
考試 | 2016年起 湖北自考每年組織2次考試,考試時間分別為四月、十月。 | |||
現場確認 | 4月 | |||
考生服務平臺為準 | 具體安排 | 報考簡章 | ||
10月 | 考生服務平臺為準 | 具體安排 | 報考簡章 | |
網上報名 | 4月 | |||
2月21日至28日 | 具體安排 | 報考簡章 | ||
10月 | 8月22日至29日 | 具體安排 | 報考簡章 | |
考試時間 | 4月 | |||
4月12日至14日 | 具體安排 | 報考簡章 | ||
10月 | 10月25日至27日 | 具體安排 | 報考簡章 | |
考試開考時間 | 上午9:00開始考試,11:30結束;下午14:30開始考試,17:00結束。 | |||
考試科目 | 每個專業一般12門左右 | |||
可獲證書 | 專科、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
3.湖北省自考目前共開考多少專業?
湖北省目前開考175 個本專科專業,其中本科108 個,專科67個。
☆湖北自考專業信息[查看全文]
4.湖北省自考報名費
湖北省自考每報考1門課程,交納考試費40元,系統委托開考專業還應交納考試補助費18元。
5.湖北省自考的專科、本科和獨立本科段專業一般有多少門課程?
湖北省自考各專業課程一般分為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選修課。一般專科專業的考試課程不少于15門,總學分數不低于70學分; 本科專業的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少于20門,總學分數(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不低于125學分; 獨立本科段專業的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少于10門,總分數(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分數)不低于70學分。
湖北自考常見問題:
1.問:初中學歷,能否參加湖北省自考的專科考試?
答:可以參加自考專科學習。
2.問:湖北省自考生可以同時報考多個專業嗎?
答:自考具有高度的開放性和靈活性,可以照顧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學能力的考生學習進取的要求,因此,許多省都允許考生同時報考多個專業,但每次最多只能報4個專業。目前許多省市都允許考生同時報考兩個專業,但考生同時報考兩個專業時應量力而行,科學地安排好學習時間和每次應考的課程門數,以免顧此失彼。
3.問:湖北省自考畢業生可否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公務員等考試?
答:自考本科畢業生可以直接參加全國統一的研究生入學考試;自考專科畢業生必須工作兩年后才有資格報考研究生,有的學校還在此條件的基礎上加上必須通過自考本科主干課程的規定,還有的學校規定部分專業不招收大專畢業生,具體情況你需咨詢所報考的學校。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獲得自考文憑“享受與普通高等大專院校畢業生同等待遇”,只要你達到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條件和要求,是可以報考的,但最好事先與招考單位聯系,咨詢相關報考要求,避免產生誤報。
新生自考指南政策:
湖北自考報名流程
1.湖北省自考生報名流程
湖北省自考新生報名流程:考生本人提供身份證或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本人報名的有關材料——自考辦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領取、填寫相關表格——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自考辦采集考生信息——自考辦打印《考生報名回執》——考生本人憑校對單校對《考生報名回執》并簽字確認——考生進行電子照相——自考辦整理信息后逐級上報。
湖北省自考老生報名流程:考生提供準考證原件——考生領取、填寫相關表格——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自考辦采集考生信息——自考辦打印《考生報名回執》——考生本人憑校對單校對《考生報名回執》并簽字確認——自考辦整理信息后逐級上報。
2. 湖北省武漢自考生報名方法
(一)電話報名
武漢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為了進一步拓寬報名手段,方便考生報名,與市電信信息臺聯合開通電話報名業務。
考生首先到各區招考辦購買自考電話報名卡,然后撥打電話67891333,按語音提示操作就可完成一切報名手續。并可使用該卡進行自考相關信息查詢。
(2)報名對象
持有武漢市準考證的老考生。
(3)話費收取標準
報名話費按市話標準收取,查詢信息一次收取信息費1元。
(二)網上報名
新考生
先到區招考辦注冊登記、辦理準考證,然后可到交通銀行免費辦理借記卡一張,與銀行簽訂代繳費協議,并報名繳納報名費。
老考生
到交通銀行免費辦理借記卡一張,與銀行簽訂代繳費協議,即可在網上報名并繳納報名費。
☆湖北省各地市州招(自)考辦電話、地址[查看全文]
☆武漢市及各區招(自)考辦電話、地址[查看全文]
湖北自考準考證辦理
1.湖北省自考考生準考證須知
(1)自考準考證由省自考辦統一制作。
(2)自考準考證采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制作的專用準考證PVC證芯,準考證須加蓋“湖北省自考準考證專用印章”。
(3)考生只能持一個準考證報考和參加考試,直到畢業。
(4)準考證號碼為12位,在考生首次報名時由當地自考辦按省自考辦統一規定的規則編排。
2.湖北省自考考生準考證辦理流程
(1)面向社會開考專業準考證辦理流程:縣(市、區)自考辦在報名工作結束后,應將考生圖像數據和制證數據向所屬市(州)自考辦上報→市(州)自考辦在各縣(市、區)制證數據交齊之后,將數據上報省自考辦辦理準考證。
(2)面向系統委托開考專業準考證辦理流程:系統考生在縣(市、區)自考辦報名并采集頭像信息→縣(市、區)自考辦在報名工作結束后,采用光盤刻錄機分系統刻錄考生圖像數據和制證數據的光盤(為保證圖像數據和制證數據準確無誤,上報之前應認真校對),并上交所屬市(州)自考辦→市(州)自考辦在各縣(市、區)系統制證數據交齊后,將考生制證圖像與制證數據拷貝給系統委托單位→系統委托單位全省匯總后,將數據上報省自考辦辦理準考證。
(3)考生的準考證遺失或損壞,應持身份證到原發證地自考辦提出申請,由原發證地自考辦核實后予以補辦。準考證的補辦流程是:考生在當地規定的自考報名期間內提出補辦申請,提供準考證號碼和姓名等資料→縣(市、區)自考辦向市(州)自考辦提供補辦準考證號碼和名單→市(州)自考辦向省自考辦提供準考證補辦名單→省自考辦統一補證后逐級下發。
3.湖北省準考證何時領取?
每次考試前7日到當地考試機構領取準考證。仍未領到準考證時須及時向當地縣(市、區)自考辦查詢。
☆湖北自考準考證需知[查看全文]
湖北自考考試考場
1.湖北省自考管理模式是怎樣的?
湖北省自考分為省、市(州)、區(縣、市)三級管理模式,考生辦理自考相關業務和咨詢應首先到所在區(縣、市)自考辦。
2.湖北省自考考生考前應注意哪些事項?
(1)考生在考前和考試期間要注意休息,注意調理好飲食,注意調節好心理,以保持充沛的體力和良好的心理狀態。
(2)考試前7日可通過查點湖北自考網(cha.hbzkw.com)查詢考場。仍未領到準考證時須及時向當地縣(市、區)自考辦查詢。
(3)在考試的前一天熟悉考點和考場,要特別注意了解考點張貼的有關考試的規定和內容,避免因考試時無意識違紀而影響考試成績。
(4)在考試的前一天準備好考試必備物品,包括身份證、準考證、考試通知單、黑色簽字筆等。
(5)掌握好考試時間。自2012年起湖北自考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6)到考場出發前再次清理并攜帶好考試用品,準考證、身份證、考試通知單、黑色簽字筆。
(7)由于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一律不得帶入考場,考生最好不要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到考點,尤其不要帶較多的現金到考點,以免丟失;由于自考開考15分鐘后不能入場,考生應嚴格按照考試時間進入考場,不要遲到。為了穩定情緒,保持良好的心理狀態,最好提前一些時間到達考點。
☆武漢市自考考點及其乘車路線匯總[查看全文]
3.湖北省自考的考場有哪些規定?
(1)不得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若進考點時已攜帶有規定以外的物品,在進考場前須將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存放在考場的“考生物品存放處”。如帶有現金,務必自行保管。嚴禁將手機等通訊設備帶入考場。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入考場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將被取消該科成績;考試中使用通訊設備的,取消該次考試各科成績。
(2)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考試通知單進入考場。入場后,在監考員的引導下,在《考場圖像及考試情況記錄單》指定位置簽名,然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以便監考員查驗。
(3)領到試卷、答題卡或筆跡卡后,先瀏覽一下,看試卷、答題卡或筆跡卡是否有問題,如缺頁、缺損、漏印、字跡不清等。如果有問題,應舉手示意,請監考員調換。如果沒有問題,則按照監考員提示,在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涂好姓名、準考證號等。
(4)準考證號碼、姓名只能填寫在密封線內規定的位置,座位號填在規定位置。
(5)在密封線外填寫準考證號碼、姓名的,不填、漏填、錯填、用規定以外的筆填寫準考證號碼、姓名的,填寫準考證號碼、姓名字跡不清而無法辨認的,其試卷將被作為違規試卷處理。
(6)在開考鈴響后開始答題。不要在開考鈴響前搶答,也不要在考試結束鈴響后延遲答題,否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將被取消該科成績。
4.湖北省自考生答題應注意哪些事項?
(1)考試一般采用紙筆考試方式,試卷和答卷合一;部分課程會采用考卷和答卷分離的分卷考試方式。考生在拿到試卷后,應仔細閱讀試卷上的說明,根據試卷要求答題。
(2)考生在答題卡上答題、在筆跡卡上抄錄有關內容時須用黑色簽字筆,答主觀題時只能用黑色簽字筆或黑(藍)色鋼筆。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或填涂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將被取消該科成績。
(3)考生答題時須在試卷規定的答題位置作答,在非規定位置作答,其試卷將按違規試卷處理。
(4)不要在試卷、答題卡上做答案以外的任何標記,也不得使用涂改液,否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將被取消該科成績。
5.湖北省自考考生考試違規如何處理?
在考試期間,考生如果違規,監考員將當即對其予以警示,考試結束后,考點辦公室還將按照違規處理程序,向違規的考生出示違規記錄的內容,省級考試機構根據情況公布處理結果。
湖北自考成績查詢
1.湖北省自考成績如何查詢?
湖北自考成績一般在是每次考完后的一個月內公布。湖北省自考生有兩種方式得到自考成績:一是到當地自考辦領取或根據自考辦向社會公布的成績查詢電話;二是通過查點湖北自考網(cha.hbzkw.com)或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查詢。
2.湖北省自考考生如何申請成績復查?
湖北省自考生在當地自考辦接到成績后,要求復核成績的考生,應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有效時間內持本人準考證原件到當地自考辦辦理成績復核申請手續,并填寫成績復核申請表。省教育考試院在收到各地上報的復查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公布復查結果。
湖北自考免考和轉考政策
1.什么是自考免考?
免考是指已經取得國家承認的專科以上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畢業生(不含自考畢業生,自考畢業生按頂替規定辦理)參加自考,按《免考規定》免考原在校期間確已學過且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2.湖北省自考免考怎樣申請?
要求免考部分課程的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向湖北省自考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辦)提出申請,填寫《高等教育自考考試課程免考申請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獲得國家承認的有關證書者,申請免考時應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個人成績單復印件一份(各類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原畢業學校出具的個人成績單復印件,成績單復印件必須完整體現考生姓名、學校、課程成績等,并且要有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復印件不完整、更改和無簽字蓋章的無效)。
3.湖北省高教自考課程免考適用范圍
凡參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的考生,符合規定的均可免考相應課程。
4.湖北省自考免考時間
申請免考的考生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免考登記表、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或畢業證書等有關證書(原件)向當地自考辦提出申請,然后由各地自考辦集中到湖北省自考辦辦理審核手續。集中辦理免考手續時間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
5.湖北省自考免考課程
(1)報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專科或本科專業,可免考公共政治課、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基礎課、名稱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課程;
(2)報考湖北省自考本科專業,可免考公共政治課、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基礎課,名稱和要求相同的“非本專業加試課程”;
(3)高等教育自考專科畢業生報考湖北省自考本科專業,可免考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名稱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課程;
(4)各類高等學校的本科肄業生、退學生報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可免考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以及名稱和要求相同的課程;
(5)各類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含專科)畢業生以及高等教育自考專、本科畢業生,報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專科或本科專業,除按照上述規定免考課程外,還可免考與原所學專業相對應的課程。
6.湖北省自考可以申請免考的證書
(1)凡取得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或者大學 英語考試成績達到或超過總成績60%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
(2)凡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筆試合格成績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英語 (一)課程;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及以上筆試合格成績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英語(二)課程。
(3)凡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一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計算機應用基礎及計算機基礎上機實習;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二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及上機實習,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高級語言程序設計課程;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三級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和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課程。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規定[查看全文]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規定[查看全文]
☆湖北省自學考試課程免考條件、手續須知[查看全文]
1.湖北省自考轉考時間
個人辦理的時間是3月1日到30日,9月1日到9月30日,集中辦理的時間是3月1日到15日,9月1日到15日。時間不是嚴格固定不變的,但大體集中在這兩個時間段。具體還請考生向自考辦咨詢,以免延誤辦理轉考手續。
申請轉考的考生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轉考登記表、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或畢業證書等有關證書(原件)向當地自考辦提出申請,然后由各地自考辦集中到湖北省自考辦辦理審核手續。集中辦理轉考手續時間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
2.湖北省自考轉考手續辦理方式:個人辦理
(1)社會考生省內轉考(含社會考生轉入全日制助學班)
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新、舊準考證、課程合格證到省自考辦提出申請,由省自考辦回收考生舊準考證(轉出地準考證),并出具簽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省內轉考成績證明》(以下簡稱《省內轉考證明》)。再由考生前往轉出地提取檔案,送交轉入地自考辦歸檔。
(2)全日制助學班考生轉入社會自考
全日制助學班考生確因困難不能繼續以脫產形式學習的,可在征得學校同意的情況下在區(縣)自考辦報考。考生可以將全日制助學班通過的課程成績轉入社會自考繼續參加考試。考生需填寫《全日制助學班轉考申請登記表》,并在學校自考辦同意簽章后送交省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最后將省自考辦出具的《省內轉考證明》以及考生考籍檔案交到區(縣)自考辦歸檔。
3.湖北省自考轉考手續辦理方式:集中辦理
(1)省內轉考
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新、舊準考證、課程合格證到轉出地自考辦提出申請,由當地自考辦集中到省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轉出地自考辦須向省自考辦提供轉考相關材料(新、舊準考證、全部課程合格證),經審核后,由省自考辦出具簽章的《省內轉考證明》。考生在轉出地自考辦提取檔案和《省內轉考證明》送交轉入地自考辦歸檔。
(2)全日制助學班間轉考
全日制助學班考生需要轉到其它學校助學班脫產學習,需填寫《助學班轉考申請登記表》,向原學校提出申請,在經學校自考辦同意簽章后,自行到轉入學校辦理轉考手續。轉入手續由轉入學校集中到省自考辦統一辦理,轉入學校需要向省自考辦提供《全日制助學班轉考申請登記表》和考生新、舊準考證。
(3)外省轉入
外省轉入湖北省并在湖北省辦理畢業證的考生,必須在湖北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課程成績合格證,方可申請轉考(戶口遷移者、軍人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變動、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學校錄取者除外)。辦理轉考的考生持轉出地自考辦出具的《轉考介紹信》和身份證到轉入地自考辦提出申請,填寫《外省轉入申請登記表》。由轉入地自考辦集中到省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經審核通過,省自考辦出具簽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外省轉入成績證明》,并領取外省轉入的檔案。
(4)轉出
湖北省轉外省的考生,應到轉出地自考辦提出申請,并填寫《湖北省轉出申請登記表》。轉出地自考辦須將考生全部學籍檔案和準考證一起上交省自考辦,由省自考辦開具轉往外省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轉外省成績證明》作為備查依據,考籍轉移由省自考辦通過機要形式遞送,考生可到檔案所在地自考辦開具《湖北省轉考介紹信》前往轉入省辦理轉考。
4.湖北自考免考辦理注意事項
(1)各級自考辦接受轉入檔案截止時間為3月30日(9月30日)。申請省內轉考的考生,須在辦理轉考手續后及時將檔案和《省內轉考證明》送交轉入地自考辦。
(2)轉入地自考辦收到考生轉入的檔案后,應認真核對省自考辦開具的轉考證明和檔案袋內的全部材料,確認無誤后立即為該生歸檔。
(3)申請轉外省的考生若存在以下情況不允許辦理轉考手續。
①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期間,考試成績不得轉出;
②已經取得我省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須在我省辦理畢業手續,成績不得轉出。
(4)省內轉考考生轉考后,原準考證作廢,不再使用。
(5)申請轉外省的考生,我省檔案一經轉出,將不再接受轉入申請。
☆附件:
1.《湖北省自考省內轉考成績證明》 [查看全文]
2.《湖北省自考考試外省轉入成績證明》 [查看全文]
3.《湖北省自考轉外省成績證明》 [查看全文]
4.《湖北省自考省內轉停考專業成績證明》[查看全文]
5.《湖北省轉出申請登記表》 [查看全文]
6.《外省轉入申請登記表》 [查看全文]
7.《全日制助學班轉考申請登記表》[查看全文]
湖北自考實踐報名及畢業辦理
1.實踐性環節考核與計算機操作技術上機考核報名
(1)實踐性環節考核是指考生理論課程全部合格后參加主考學校組織的論文答辯、畢業設計、臨床實習、上機實習等的考核。
(2)實踐性環節考核一般一年安排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本科段專業實踐性環節考核的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12月20日~21日;其它專業實踐性環節考核的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6月10日~12日。
(3)參加實踐性環節考核的考生可到《報考簡章》上公布的實踐性環節考核報名地點報名。實踐性環節考核報名地點由省自考辦與各主考院校協商后確定,一般設在各主考院校自考辦公室;英語專業專科段、本科段實踐性環節考核(專科段的“聽力”、“口語”,本科段的“口譯與聽力”)報名地點設在武漢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自考辦公室;所有專業的實踐性環節考核的報名地點及聯系辦法以當次報名時省自考辦公布的《報考簡章》為準。
(4)計算機操作技術上機考核報名時間與理論課程考試報名時間同步,上半年報名時間為前一年的12月10~25日;下半年報名時間為當年的6月10~25日。考生必須取得計算機操作技術理論考試合格成績后方可報考計算機操作技術上機考核。
2.湖北省自考實踐環節考核報名手續如何辦理?
報考實踐環節考核時,考生必須持準考證、身份證、相關課程合格證、免考證明等到該專業主考學校報名。具體報名時間見省自考辦公布的報考簡章。
3.湖北省自考實踐環節考核包含哪些內容?
湖北省自考實踐性環節考核包括:實驗考核、實習考核、課程設計考核、畢業論文(設計)考核。
4.湖北省自考實踐環節考核考生應注意哪些問題?
首先考生在報名地點應認真閱讀報名須知,掌握報考后的有關事項安排,如領取考核通知單時間、領取考核成績時間、首次實驗時間、論文集中指導時間等時間安排。第二,考生參加考核必須攜帶“兩證一單”,即準考證、身份證和考核通知單方可進入考場。
5.參加湖北省自考實踐課程考核有無條件限制?
考生必須在所學專業全部理論課程及實踐課程考試合格后(免考課程應辦理完成免考手續并獲得批準)方可報考專業畢業考核課程。除此之外的實踐課程沒有報考條件限制,可以直接報考。
6.湖北省自考考生是不是都要參加實踐課程考核?
是否參加實踐課程考核,應看考生報考專業的專業考試計劃中有無獨立實踐課程或含實踐要求的課程。對于獨立實踐課程和含實踐要求的課程,考生應參加實踐課程考核,并取得“課程合格證”。
7.湖北省自考畢業論文(設計)考核應注意哪些問題?
(1)考生在報考畢業論文(設計)考核時,需要通過本專業現行考試計劃中的全部課程(包括實踐考核課程)以及該專業需要加考的課程。
(2)畢業論文(設計)考核每年安排兩次報名,具體時間見省自考辦公布的報考簡章。
☆自考本科生撰寫畢業論文的程序[查看全文]
☆湖北自考畢業論文答辯流程[查看全文]
1.申辦湖北省自考畢業證注冊的時間
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相關實踐性環節考核合格者請于每年5月26日—6月4日、11月26日—12月4日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畢業生注冊申報,信息現場確認時間詳見當地自考辦的通知。
2.湖北省自考畢業證手續什么時候辦?
當次考試成績公布后,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在每年規定的時間到市(縣、市)自考辦辦理畢業證申辦手續。逾期不辦者隨下一次辦理。湖北省自考畢業證書每年辦理兩次,具體辦理時間為6月1日-5日和12月1日-5日。
3.湖北省自考畢業證書如何辦理?
考生攜帶本人準考證、全部單科合格證、實踐環節合格證,帶兩張同底版兩寸免冠黑白或彩色相片在考試所在地申辦畢業證。
4.申辦湖北省自考畢業證要帶哪些證件?
(1)帶全部單科合格證、準考證和實踐環節合格證。
(2)辦本科文憑的畢業生還要帶原學歷畢業證書的原件、復印件。
☆湖北省自學考試考生辦理畢業證須知[查看全文]
5.畢業證領取程序:
領取憑證:本人身份證、畢業生信息校對單
考生上交畢業資料后,經區、市、省三級考辦和主考院校審查合格者,憑本人身份證、畢業生信息校對單到所在區招考辦領取畢業證書及有關證件(具體時間見招考辦通知)。
6.畢業證領取時間:上半年申請辦理的一般在8月份,下半年申請辦理的次年2月份左右。
7.湖北省自考學歷證明如何辦理?
自考《畢業證書》不論什么原因遺失或損壞的,一律不補辦原件。只能依程序辦理學歷證明,具體辦理辦法為:
《畢業證書》遺失的畢業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大廳提出學歷證明的辦理申請。申請辦理學歷證明的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登記表》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必須有當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的簽章。考生將辦理完畢的學歷證明送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驗印。
8.湖北省自考畢業證信息錯誤如何更正?
(1)非十七位畢業證書號的信息更正
當個別考生所持畢業證書與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畢業生網上的信息不相符時,考生須持身份證、畢業證書、畢業生登記表(均需原件)到省自考辦考籍科提出畢業證信息更正申請、考籍科經登記、核實后集中于每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在網上進行更新。
(2)十七位畢業證書號信息的更正
畢業證書信息有誤的考生須持身份證、畢業證書及畢業生登記表(均需原件)到辦證所在地自考辦提出申請。各地自考辦集中在每年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向省自考辦考籍科送交《畢業證錯誤信息更正報告》、信息更正表、畢業證書、畢業生登記表及信息更改注冊盤。考籍科經核實后集中在每年6月、12月進行畢業證書的更換及網上信息更新。
湖北自考學位辦理
1.湖北省自考生申請本科學位證書條件
(1)申請學士學位的考生要通過自考,取得了本科全部課程的合格證書,完成了畢業論文并通過論文答辯,經審核準予畢業,表明考生確已較好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2)然后,申請學士學位的考生所學專業的學位課程平均成績70分以上(單科不低于65分),并通過學位英語考試或全國英語四級。學位英語考試是一年一度的,每年2月底3月初報名,4月底考試,必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去報名,如果身份證消磁了,那不就不能報了,等下次。學位英語沒報上或者考試沒過但還想申請學位證的同學,可參加英語四級考試,若通過四級,學位英語可免考。
(3)通過所有課程才可申請學位證。
(4)自考生申請學位證必須在畢業半年內,過期了則不能申請了。
2.湖北自考生學士學位申請程序
自考生申報自考學位程序如下:
(1)高等教育自考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于發畢業證的同時(一般3 月初)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考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 寸免冠照片一張。
(2)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自考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后,于3 月底報省考試院。
(3)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自考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土學位名冊于每年4 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 、6 月底自考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3.湖北省自考生學位不授予對象
湖北自考考試本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1)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受學校及工作單位紀律、行政處分者;
(2)考試期間,有違紀、舞弊行為受到處理者;
(3)未取得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統考合格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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