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24年招生季的悄然臨近,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再次向廣大有志于求知與探索的青年學子敞開懷抱。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小編特別整理了2024年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那么,今年的錄取規則和專業設置上是否有所調整或新變化呢?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深入探討其中的詳情內容吧。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高職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湖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咸寧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辦學層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專科)
第五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七條招生代碼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準。湖北招生代碼為:C509
第八條學校地址:湖北省咸寧市咸寧大道118號郵政編碼:437100
第九條學校概況:校園面積1086畝。全日制大專在校生1.6萬余人,現有在職教職工80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91人。學院建有智能制造、會計虛擬仿真、健康管理、現代服務業、園林園藝、學前教育等高水平實訓基地。
第十條學校緊密對接國家發展戰略和區域新興支柱產業,建設大數據與會計、現代農業技術、智能制造、師范教育、醫養健康、數字信息和智能建造等7專業群,招生專業42個,獲批國家級“1+X”證書試點專業19個,建有國家骨干專業5個,省級重點特色品牌專業10個,湖北省新興戰略支柱性產業專業2個,其中大數據與會計、現代農業技術為省級高水平專業群。
第十一條招生范圍:咸寧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面向湖北、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0多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
第十二條畢業頒證:學制三年,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按規定年限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教育部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院名稱:咸寧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結)業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招生領導小組),在校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含高職單招),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招生就業處處長和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統籌部署協調執行招生各項工作。
第十四條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高職招生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高職招生工作實施監督,負責督察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監察招生錄取過程的公開情況,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專業辦學條件、辦學質量等為依據。
第十七條招生就業處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招生生源計劃報(送)主管部門,詳細招生專業、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招生對象為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按照國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執行2024年教育部規定的加分項目和各生源省加分政策,嚴格執行各生源省份確定的調檔比例,對投檔考生按照計劃和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成績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錄取規則排序。生源充足時,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按各專業的原始計劃分配專業。
第十九條經湖北省教育廳審批,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大數據與會計、學前教育、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與湖北普通本科高校聯合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在湖北開展專本聯合培養項目。
第二十條學校各專業無外語語種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若被錄取到本校,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體育類考生和美術、設計學類的藝術考生,錄取時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關專業測試和聯考成績,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門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各專業不設定男女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2024年,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單招工作按照湖北省有關文件和通知要求執行(另行發布實施)。
第六章收費、助學與報到
第二十四條學費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書本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獎助措施: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資助政策,已經建立了完善的助學育人體系,幫助困難學生成人成才。
1.國家獎、助學金:2200-8000元,落實其他專項資助;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困難學生可憑學校錄取通知書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3.學校獎學金:對優秀的在校生和畢業生給予2000-5000元獎勵;
4.企業獎學金:就讀相關訂單班專業并表現優秀的學生,可獲企業獎學金;
5.學校設勤工儉學崗,資助家庭困難學生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十六條新生檔案:被錄取的新生,按生源省招生工作規定,憑咸寧職業技術學院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到考生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并在報到時將該檔案交至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取消了紙質檔案的生源省到校新生,由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打印電子檔案為考生建檔。
第二十七條新生報到: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咸寧職業技術學院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周(以實際報到日為準)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根據有關要求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咨詢及錄取查詢
第二十九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湖北省咸寧市咸寧大道118號(郵編:437100)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學院網址:http://www.xnec.cn
招生網址:http://zhaoban.xnec.cn
咨詢QQ群:543704837
第三十條有關招生錄取信息均發布在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可登陸以上招生網址查詢,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考生和家長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咸寧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反映情況或投訴。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咸寧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
以上是2024年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的詳盡內容。請各位考生務必仔細研讀,特別是錄取規則和專業限制部分,以免遺漏關鍵信息而錯過寶貴的機會。在此,小編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能夠金榜題名,順利步入心儀的學府,實現自己的人生理想和抱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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