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初中級審計師考試公告
湖北2014年初中級審計師考試公告
內容摘要:湖北省2014年初中級審計師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5月5日—5月12日;
報名網址:湖北人事考試網 www.hbrsks.gov.cn;
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3日—10月17日;
考試時間:10月19日統一舉行。
關于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計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發〔2002〕58號)、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4〕1號)和《關于征訂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的通知》(審考辦字〔2014〕2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我省201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審計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審計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高級審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二)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5、對雖不具備上述條件規定的學歷、任職資格或從事審計工作年限,但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可破格申報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
(1)在國家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2篇,或在省級刊物上發表3篇以上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的論文,或有正式出版的審計理論專著、譯著(主要執筆人),或編著審計理論技術管理書籍2部以上,其中本人應承擔撰寫任務5萬字以上;
(2)主持或承擔的大中型審計項目(主審人),有一項獲得省(廳)以上優秀審計項目獎,有三項獲市級優秀審計項目獎;
(3)在審計工作方面業績突出,作出了突出貢獻,獲得市(廳)級政府和省級主管部門的表彰獎勵。
上述條件中“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從事審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中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各級別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根據鄂職改辦〔2011〕8號文件規定,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中,從事審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可申報審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評審通過取得的資格只作為本人專業技術水平、業務能力的標志,不與本人工資福利社保等待遇掛鉤。
二、2014年湖北初中級審計師考試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1寸近期電子彩色登記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內,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并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報考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持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持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證書及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工作年限證明(破格人員須攜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后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省直單位報考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經省審計廳人事處(武漢市水果湖茶港小區特1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市州以下報考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審計和人社(職改)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繳費。
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經省審計廳人事處、省職改辦(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路8號)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后,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武昌區東湖西路特1號,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綜合服務大樓0502室)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市州以下考生,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具體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領取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查詢。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三、考務工作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4年5月5日9:00—5月12日16: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省直單位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
2014年5月5日9:00—5月13日16:00(雙休日除外)。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并予以公布。
(三)繳費確認時間
省直網上繳費確認時間為
2014年5月5日9:00—5月14日16:00#p#分頁標題#e#。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繳費確認時間,并予以公布。
(四)準考證領取時間
2014年10月13日—10月17日,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到所選報名點現場領取準考證。
(五)
考試時間:
2014年10月19日
上午:0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初、中級)
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高級)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高級)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各地于2014年5月30日前將報名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四、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參加初、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專業技術中級或初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審計考辦核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在3年內有效。
考試類別 |
級 別 |
專 業 |
科 目 |
83.審計 | 0.初級資格 |
04.審計 |
1.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2.審計理論與實務 |
1.審計師 (中級) |
1.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2.審計理論與實務 |
||
2.高級審計師 |
1.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2.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考試信息采集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選擇的報名點,填寫《信息更正申請表》按程序更正。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規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五、考區設置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字〔2005〕266號和鄂價費規〔2013〕162號文件規定,審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0元,高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90元。
七、考試學習參考書
(一)2014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auditexam.cn。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2014年修訂版),分上下兩冊。
審計署考試中心修訂了《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內容除各章學習要求、學習重點、練習題外,還包括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與標準答案。
(三)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共6冊。其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為2012年版,《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為2010年版,其它為2005年版。
審計署考試中心根據《2014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大綱》,修訂了《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內容除重點內容講解、例題與解題指導、審計案例分析外,還包括2011年、2012年和2013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試卷與參考答案。
有關考試學習參考書的征訂發行事宜,請與省審計廳人事處聯系(聯系人:李中峰;聯系電話:027-87252517)。各地于2014年5月20日前將教材預訂單(附件2)及書款報送省審計廳人事處。省直報考人員,直接到省審計廳人事處辦理預訂手續。
各地人社、審計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嚴格按規定做好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工作。省直考區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按要求培訓監考人員,確保考試安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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