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高級經濟師專業評審材料報送通知
湖北2014年高級經濟師專業評審材料報送通知
湖北職業資格考試網獲悉,2014年湖北高級經濟師專業評審材料報送通知已公布。詳情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改辦),省直各有關部門、各大型企業:
根據湖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14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14〕77號)要求,現將2014年度全省正高職高級經濟(統計、會計、審計)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4年湖北高級經濟師申報對象和范圍
目前我省正高職高級經濟(統計、會計、審計)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仍處于試點階段。2014年正高職高級經濟(統計、會計、審計)師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對象為:全省大型企業在職在崗的
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高級統計師、高級審計師。
按照有關規定,已退休人員不參加申報評審。當年退休人員允許申報,如評審通過只取得相應資格。
二、2014年湖北高級經濟師申報條件
根據《湖北省正高職高級經濟師、正高職高級會計師、正高職高級統計師、正高職高級審計師評審工作辦法(試行)》(鄂職改字〔2005〕4號)規定,
申報評審正高職高級經濟、正高職高級會計師、正高職高級統計師、正高職高級審計師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身體健康,最近兩年年度考核在稱職以上。
(二)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取得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高級統計師、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并在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高級統計師、高級審計師崗位工作五年以上。
(三)外語、計算機、專業水平能力測試達到我省有關正高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規定要求。
三、2014年湖北高級經濟師申報材料的內容及要求
(一)主要內容
1、中央在鄂單位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須經有委托資質的主管人事部門向省職改辦出具委托評審函,經省職改辦同意后向高評辦發出接受函。
2、申報人和用人單位分別簽字、蓋章的《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和《單位公示證明》(注:《單位公示證明》需要明確公示《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原件各1份。
3、《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表格首頁“相片”欄內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本人詳細填寫表格內容,不可復印,經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同時,遞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供辦證用。
4、《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一式10份。表格用A3紙打印,須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核實蓋章。根據省職改辦要求,全省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必須統一使用2014年版“職稱信息申報系統”。表格下載路徑: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專題專欄—職稱評定—表格下載—職稱申報系統(個人版)2014年。
5、本人學歷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
6、外語、計算機、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用A4紙復印,原件審核后退回)。如有符合外語、計算機免試條件的,經單位及當地職改(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提供《職稱外語、計算機水平考試免試審批表》原件。
7、屬特殊情況需破格申報、轉評晉升人員,經單位及職改(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提供《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非本專業職務改報轉評、晉升本專業職務審批表》原件。
8、2012、2013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各1份。非國有單位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說明,并提交本人近兩年在我省連續繳納社保的證明,加蓋公章。
9、任現職以來相關業績表彰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用A4紙,原件審核后退回)
10、任現職以來能夠反映本人專業和學識水平的公開發表論文、著作和其他科研成果、業績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用A4紙,需復印封面、目錄、內容、封底,著作還需復印編委名單,原件審核后退回)
11、個人業務總結1份。
(二)申報材料裝訂要求
除上述3、4《湖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評審一覽表》不裝訂,直接放檔案袋內,其余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兩冊裝袋。凡零亂無序的評審材料提交時不予以受理。
1、第一冊:材料1、2、5、6、7、8。
2、第二冊:材料9、10、11。
四、2014年湖北高級經濟師報送材料的相關要求
(一)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部門應對申報人員材料的真實性嚴格把關。對其申報專業與實際崗位、水平能力測試專業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如發現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取消申報人員評審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對相關的學歷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外語合格證、計算機合格證、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任現職以來各類獲獎證書及公開發表的論文、論著等原件,經各市、州職改辦、省直各主管部門審核后,并在相應的復印件上逐一加蓋公章,經審核人簽字,省高評辦原則上不再審原件。
(三)各市、州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材料及電子數據,統一由市、州職改部門審核造冊集中上報;
省直單位申報人員材料由單位主管部門審核造冊集中報送。
五、受理申報材料時間和地點
(一)受理時間:
2014年8月25日至9月10日(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址:湖北省人事考試院(武昌區東湖西路特1號社保大樓1501室)。
(三)聯系人:王晶
聯系電話:87232951
六、評審費用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事廳鄂財綜發[2003]12號文件規定,正高職評審每人繳費300元,報送材料時請一次交清。
湖 北 省 正 高 職 高 級
經濟(統計、會計、審計)師
評 審 委 會 辦 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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