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初級會計資格報名通知
根據湖北省會計考辦通知獲悉,2021年湖北初級會計資格報名通知已公布,具體公告如下:
湖北省會計考辦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湖北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鄂會考辦發〔2020〕11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人社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0〕8號)規定,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21年5月舉行,全部采用無紙化方式。現就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四)本公告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五)上述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二、報名方式
我省2021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采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記入誠信檔案。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考試誠信檔案庫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機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一)報考地點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填報信息時,按以下要求選擇報名地點:在職在崗的選擇工作所在地;在校學生選擇學籍所在地;其他人員選擇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二)報名時間
全省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12日—25日。為確保已經填報信息和資格審查的人員報名成功,繳費最終截至2020年12月25日24:00止。
(三)網報程序
1.報名準備。報考人員應持有中國銀聯所支持的銀行卡,并開通網上支付功能。需提前準備好電子登記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應符合報名系統要求。照片應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證件電子照,照片必須清晰完整。照片需顯示雙肩、雙耳、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參加考試。
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作為準考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上使用的照片。因此,報考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按照規定要求,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通過審核后再進行上傳,以免影響后續報名操作。
2.登錄網站。在計算機上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不支持手機、ipad等),了解報名程序及注意事項,對照報名條件,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后,進入“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3.填報信息。請考生本人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逐步操作,認真、如實填寫每項報名信息并仔細核對,按系統要求上傳準備好的電子照片,設置登錄密碼,并牢記“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在崗在職報考人員應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學生按學籍所在地,其他人員按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選擇報考的市(州)縣(區)。
4.網上繳費。請報考人員通過網上銀行及時繳納報名費。繳費時請慎重操作,勿重復繳費。
5.準考證打印。報考人員應于2021年4月30日至5月11日期間,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應采用激光打印機打印,照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須清晰無誤。
錯過上述時段的,請于5月14日14時后上網進行補打。報考人員應注意及時打印準考證,以免錯過考試時間。
(四)注意事項
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辦理退考;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不能同時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及完成交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屆時將不能參加考試;在報名確認及交費成功后,考生所填寫的信息將不能在網上自行修改。
三、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三)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四、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考試操作說明、答題演示、模擬答題系統等詳見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下同)。
五、考試時間
(一)初級資格考試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兩個時間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
5月15日至19日 | 8:30 - 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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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至23日 | 14:30 - 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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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二)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試時間為8:30—12:00。
考生考試的詳細批次、時間以準考證上記載的信息為準。
六、考務日程
(1)2020年11月21日前,各市州公布本地區2021年度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咨詢電話等考試相關事項。
(2)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地區考試報名工作。
(3)2021年5月12日前,市、州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考試系統硬件測試和考務培訓,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省會計考辦值班電話:027-87313587。
(4)2021年5月15日開始組織無紙化考試。
(5)“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考試成績后30日內,高級資格考生如對分數提出疑義,向報考的市、州級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后,考試機構可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具體分值。
七、考試要求
(一)考生必須持有效身份證和從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的紙質準考證,嚴格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考場和其它要求參加考試,不得自行修改準考證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變更準考證的字體、式樣、相片等,準考證正面、背面不得載有任何其它信息。如身份證遺失或過期,請務必于考前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
(二)考試中如出現斷網、斷電、服務器中斷等故障,導致考試不能正常進行,如在短時間內恢復的,可以繼續考試,考試系統自動延長考試時間;如不能繼續考試的,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另行安排時間繼續考試。考試過程中如出現考試機器黑屏、藍屏、延時、短暫斷網等情況,且及時向考試工作人員示意并認可的,可以向考試工作人員提出延時申請,考試結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考試過程中,因考生未經工作人員允許坐錯位置或不當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三)根據國家《刑法》和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代考、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的將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罰金。請考生務必遵章守紀,誠信參考。考生如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請向所在地會計資格考試機構提供準確通信地址和聯系方式,以寄送《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書》。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在組織考試報名時,要結合疫情防控和考務工作實際,實行“網上辦”“靈活辦”。此次報考實行考前“告知承諾制”,不集中進行現場資格審核,不要求報考人員報名前必須進行信息采集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報名期間工作時段內各地要安排人員進行網絡和電話值守,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二)市、州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要求設置考點,考試考場須設在省轄市州以上中心城市。按照年度考試工作計劃,省直不設考點,考生按照屬地原則在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三)要抓好考試安全保密。確保考試信息安全。考試期間,考試網絡應與互聯網實現物理隔離。確保考生信息安全。加強教育和檢查,嚴格落實試卷保密場所、保管程序等方面的規定要求,配發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凡泄露考試工作信息,包括考生報名材料和相關信息的,均要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四)要強化考務保障。加強考場建設,配齊身份驗證、視頻監控、應急電源等設備。要提高保電水平,對照省電力公司提供的我省《考點保電運維情況統計表》補齊短板,吸取合理化建議,化解供電風險。
(五)對于報名、考試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和省會計考辦的有關文件規定處理。如遇特殊情況,請及時向省會計考辦請示后處理。
各市、州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要繼續優化服務措施,精心做好人員培訓,按照當地常態化防控要求落實應急演練等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考試任務。
湖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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