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美術聯考成績被認可二本院校 2016年美術高考的相關錄取咨詢正在逐漸公布中, 湖北美術高考網 為你整理了2015年承認湖北省美術聯考成績的二本院校,以及 錄取原則、單科限
2016年湖北美術聯考成績被認可二本院校
2015承認湖北省美術聯考成績的二本院校名單
序號 |
批次 |
學校名稱 |
省份 |
錄取原則 |
單科限制 |
文化分 最低要求 |
1 | 二本 | 武漢東湖學院 | 湖北 | 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的綜合成績分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無 |
525.6(普通藝術); 506.8(中外合作辦學) |
2 | 二本 | 文華學院(原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 | 湖北 | 508.4 | ||
3 | 二本 | 武昌首義學院(原華中科技大學武昌分校)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529.2 |
4 | 二本 | 漢口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514.8 |
5 | 二本 | 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傳媒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525.6 |
6 | 二本 | 武漢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490.8 |
7 | 二本 | 武漢設計工程學院(原華中農業大學楚天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453.6 |
8 | 二本 | 武漢工程科技學院(原中國地質大學江城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486 |
9 | 二本 | 武漢理工大學華夏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492.4 |
10 | 二本 | 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483.2 |
11 | 二本 | 武昌理工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500.4 |
12 | 二本 | 湖北大學知行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474.4 |
13 | 二本 | 武漢工商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476 |
14 | 二本 | 長江大學文理學院 | 湖北 | |||
15 | 二本 | 三峽大學科技學院 | 湖北 | 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的綜合成績分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無 | 442.5 |
16 | 二本 | 江漢大學文理學院 | 湖北 | |||
17 | 二本 | 武漢工程大學郵電與信息工程學院 | 湖北 | |||
18 | 二本 | 武昌工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474 |
19 | 二本 | 湖北科技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548.4 |
20 | 二本 | 武漢紡織大學 | 湖北 |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統考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各省規定的藝術專業文化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文化分相同的條件下,藝術類統考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 無 | 575 |
21 | 二本 | 武漢紡織大學外經貿學院 | 湖北 | 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2 | 無 | 495.2 |
22 | 二本 | 黃岡師范學院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2 | 無 | 495.8 |
23 | 二本 | 武漢輕工大學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3 | 無 | 575.6 |
24 | 二本 | 湖北文理學院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4 | 無 | 556 |
25 | 二本 | 湖北文理學院理工學院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5 | 無 | 452.4 |
26 | 二本 | 湖北工程學院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6 | 無 | 546 |
27 | 二本 | 湖北工程學院新技術學院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7 | 無 | 449.2 |
28 | 二本 | 湖北經濟學院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8 | 無 | 578 |
29 | 二本 | 湖北經濟學院法商學院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9 | 無 | 483.2 |
30 | 二本 | 湖北民族學院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10 | 無 | 548 |
31 | 二本 | 湖北民族學院科技學院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11 | 無 | 447.6 |
32 | 二本 | 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12 | 無 | 484.4 |
33 | 二本 | 湖北商貿學院 | 湖北 | 按湖北省招辦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40%+統考成績×60%)×13 | 無 | 469.6 |
34 | 二本 | 湖北汽車工業學院 | 湖北 | 549.6 | ||
35 | 二本 | 湖北汽車工業學院科技學院 | 湖北 | |||
36 | 二本 | 湖北師范學院文理學院 | 湖北 | |||
37 | 二本 | 湖北第二師范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2。)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 536 | |
38 | 二本 | 湖北理工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550.4 |
39 | 二本 | 武漢商學院 | 湖北 |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聯考專業成績×60%)X2 | 無 | 543.6 |
40 | 二本 | 荊楚理工學院 | 湖北 | 湖北省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投檔特征分數為:(文化分×40%+專業分×60%)×2,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雙過資格線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綜合成績為:專業成績×60%+文化成績×4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高低排名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 擇優錄取。 | 無 | 538 |
41 | 二本 | 武漢生物工程學院 | 湖北 | |||
42 | 二本 | 北京工商大學 | 北京 | 我校根據考生的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不分文理,均含數學成績)和省統考成績【原則上要求省統考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平均分須在80分及以上】相加的總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省統考成績在合格考生中排名前千分之一者在一志愿投檔范圍內優先錄取。 | 無 | 584 |
43 | 二本 | 北京聯合大學 | 北京 | 承認各招生省份美術統考,按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無 | 615.5 |
44 | 二本 | 北京城市學院 | 北京 | 錄取原則是在專業課獲得本省美術聯考合格的前提下,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50%。在綜合成績相當的情況下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 | 無 | 542 |
45 | 二本 | 北京電影學院現代創意媒體學院 | 北京 | |||
46 | 二本 | 重慶人文科技學院 | 重慶 | |||
47 | 二本 | 重慶郵電大學移通學院 | 重慶 | 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照綜合成績(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 無 | 457 |
48 | 二本 | 重慶交通大學 | 重慶 | 藝術類專業的專業考試成績采用相應省(市、區)招辦組織的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化、專業考試成績達到同 批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統考成績進行排名,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比較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 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無 | 457 |
49 | 二本 | 重慶工商大學 | 重慶 | 在我校組織專業校考的省份,對出檔考生按綜合分[(文化成績&pide;文化總分)×40+(校考專業成績&pide;校考專業總分)×60]排序;在我校未組織專業校考的省份,對出檔考生按按綜合分[(文化成績&pide;文化總分)×40+(聯考專業成績&pide;聯考專業總分)×60]排序 | 有,外語150分制的情況下,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兩個專業錄取時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60分,其余各專業錄取時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50分;外語非150分制的情況下,折算成150分制計算。 | 569.2 |
50 | 二本 | 重慶師范大學涉外商貿學院 | 重慶 | 藝術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和聯考專業成績為依據,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排 序擇優錄取;在專業無聯考成績而采用校考成績的省份,如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同意,我校也可認可其他學校的校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照考生文化成 績排序擇優錄取;若省級招辦在錄取規則上有具體要求,按省級招辦的相關規定執行。 | 無 | 466.4 |
51 | 二本 | 四川外國語大學重慶南方翻譯學院 | 重慶 | |||
52 | 二本 |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 浙江 | 美術類(產品設計)專業的專業成績,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藝術(美術)統(聯)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 按綜合總分排序,統一劃定分數線。綜合總分=文化成績總分(按高考總分750分制測算)×50%+專業成績(按總分100分制測算)×7.5×50%。 | 藝術類本科專業要求60分(含)以上。 | 439 |
53 | 二本 | 紹興文理學院 | 浙江 | 在專業合格,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書法學專業相關藝術類本科同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原則上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專業成績特別優秀且文化上線的考生,首輪投檔進入我校的,可優先錄取。 | 無 | 547 |
54 | 二本 | 云南大學旅游文化學院 | 云南 | |||
55 | 二本 | 云南大學滇池學院 | 云南 | 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都達到當地本科錄取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若考生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 | 無 | |
56 | 二本 | 大理大學 | 云南 | |||
57 | 二本 | 云南財經大學 | 云南 | 業課和文化課考試達到湖北省美術類本科錄取線,按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折合后的綜合分排序投檔,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投檔成績為﹝(文化成績+優錄加分)×40%+統考或聯考成績×60%﹞×2+專業統考成績×10-6; | 無 | 575 |
58 | 二本 | 西南林業大學 | 云南 | 美術類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錄取期間,經各省級招辦同一投檔單位電子投檔后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 無 | 355 |
59 | 二本 | 云南民族大學 | 云南 | 我校藝術類專業,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合格且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均認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或聯考)成績。 | 無 | 270 |
60 | 二本 | 昆明理工大學 | 云南 | 考生文化和專業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總分×70%+文化成績總分×30%=錄取總分的折算方式,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 無 | |
61 | 二本 | 云南師范大學 | 云南 | 文化、專業成績均達到合格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無 | 307.5 |
62 | 二本 | 云南師范大學商學院 | 云南 | |||
63 | 二本 | 云南師范大學文理學院 | 云南 | 實行文化成績上線,按專業成績的高低擇優錄取 | 無 | 448 |
64 | 二本 | 昆明學院 | 云南 | 報考我校美術學、視覺傳達、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服飾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等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專業考試并合格。考 生文化成績和藝術類專業成績必須達到云南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 考生。 | 無 | 204 |
65 | 二本 | 楚雄師范學院 | 云南 | 我校認可和使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專業聯考(統考)成績,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本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最低控制線后,對于無特殊要求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530 | |
66 | 二本 | 云南藝術學院文華學院 | 云南 | 212 | ||
67 | 二本 | 曲靖師范學院 | 云南 | 各專業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定相應批次控制線,專業統考(聯考)合格,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無 | 205 |
68 | 二本 | 西藏大學 | 西藏 |
專業加試成績合格(達到自治區劃定的專業加試統考合格分數線); 文化課成績達到自治區劃定的藝術類本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 |
無 | 515 |
69 | 二本 | 天津商業大學 | 天津 |
綜合成績=文化課高考成績(按滿分750分制計)×40%+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按滿分750分制折算)×60%。 在計算綜合成績時,文化課高考成績和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即滿分不是750分制的,折合成750分制進行計算。 |
無 | 456.6 |
70 | 二本 | 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 | 天津 | 專業測試成績加文化考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 無 | 512.6 |
71 | 二本 | 天津城建大學 | 天津 | 綜合成績=文化課高考成績(按滿分750分制計)×60%+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按滿分750分制折算)×40%。 | 無 | |
72 | 二本 | 天津師范大學津沽學院 | 天津 | 專業志愿優先,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 | 無 | 270 |
73 | 二本 | 北京科技大學天津學院 | 天津 | 依據生源地省招辦相關錄取政策,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有主科成績(聲樂或鋼琴)的省份,按主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主科成績相同時,專業總分高者優先錄取。 | 無 | 460 |
74 | 二本 | 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 | 四川 | 文化和專業雙上線后按文化加專業的總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 無 | 484.2 |
75 | 二本 | 四川理工學院 | 四川 |
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中若出現考生專業成績相同,則以文化成績錄取; 按綜合成績排序錄取中若出現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以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
單科>60 | 211 |
76 | 二本 | 成都理工大學 | 四川 | 凡2014年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在專業成績合格和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最低控制分數線后,以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錄取 時,在同一個分數段10分以內,學校根據考生德、智、體、美綜合情況決定錄取;同時參考考生文化成績并對外語、語文成績有單科要求;具體單科成績要求根據 當年報考我校考生的相應科目成績確定。 | 無 | 183 |
77 | 二本 | 四川傳媒學院 | 四川 | 無 | ||
78 | 二本 | 四川師范大學 | 四川 |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層次 最低控制分數線及體育與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達到相應批次合格分數線的情況下,我校嚴格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 |
無 | |
79 | 二本 | 四川工商學院 | 四川 | 藝術設計類專業,按照文化與專業成績總分之和從高到低排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 無 | 555.3 |
80 | 二本 | 西南民族大學 | 四川 | 進檔考生在專業考試成績合格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區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同等條件下,少數民族考生優先錄取。 | 無 | 226 |
81 | 二本 | 成都師范學院 | 四川 | 專業+文化 | 無 | 550.8 |
82 | 二本 | 內江師范學院 | 四川 | 要求專業、文化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線后,按照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錄取,總分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 無 | |
83 | 二本 | 四川文化藝術學院 | 四川 |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考及專業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一般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 無 | |
84 | 二本 | 綿陽師范學院 | 四川 | 美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省控線后,按照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專業分高的考生。 | 無 | 580 |
85 | 二本 | 成都東軟學院 | 四川 | 報考成都東軟學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考,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 無 | |
86 | 二本 | 四川文理學院 | 四川 | 在文化、專業成績雙上線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無 | 193 |
87 | 二本 | 成都學院 | 四川 | 不招收湖北考生 | 無 | |
88 | 二本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 上海 |
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專業合成總分,分別劃定文、理科最低錄取資格線,資格線上考生方能取得錄取資格。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設最低錄取資格線。 美術類專業合成總分=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pide;美術類專業統考滿分)×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
有,外語150分制的情況下,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兩個專業錄取時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60分,其余各專業錄取時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50分;外語非150分制的情況下,折算成150分制計算。 | |
89 | 二本 |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 上海 | 文化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的藝術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文化達線,遵循專業志愿順序,按專業統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 無 | |
90 | 二本 | 上海商學院 | 上海 | 無 | ||
91 | 二本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 | 陜西 | 在文化課考試及專業課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按照專業志愿順序和折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閱檔案擇優錄取 | 無 | |
92 | 二本 | 西安工程大學 | 陜西 | 無 | 554 | |
93 | 二本 | 渭南師范學院 | 陜西 | 在德智體全面考核、體檢合格的基礎上,藝術類各專業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的條件下,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 無 | |
94 | 二本 | 陜西學前師范學院 | 陜西 | 陜西學前師范學院 | 無 | |
95 | 二本 | 西北大學現代學院 | 陜西 | 在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統考成績均達到相應層次控制分數線條件下,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專業課成績相同則參考文化課總分及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 無 | |
96 | 二本 | 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 | 陜西 | 無 | ||
97 | 二本 | 西安歐亞學院 | 陜西 | 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考生錄取排序辦法: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文理統一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 無 | 451 |
98 | 二本 | 西安翻譯學院 | 陜西 | 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在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的條件下,按照考生的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根據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 無 | |
99 | 二本 | 西安培華學院 | 陜西 | 藝術類考生須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測試合格證或參加本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且成績合格,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在專業課和文化 課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的條件下,按照考生的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根據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以上錄取原則若與考生所 在省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不同,則以考生所在省招辦規定為準) | 無 | 190 |
100 | 二本 | 中北大學 | 山西 | 對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之和擇優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按專業統考成績擇優錄取。 | 無 | 603 |
101 | 二本 | 山西大學 | 山西 | 使用生源地藝術聯考或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課、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地相關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線,按照進檔考生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 無 | 559.2 |
102 | 二本 | 山西農業大學 | 山西 | 文化科成績和專業(美術)科成績按照有關省區藝術類專業劃線標準執行,在文化科成績達線的前提下。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按美術統考專業科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 | 對外語考試成績有一定要求(一般不低于50分) | |
103 | 二本 | 山西傳媒學院 | 山西 | 動畫、視覺傳達設計和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等專業,使用所在省份美術類統考成績。按專業成績進檔,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 無 | |
104 | 二本 | 青島科技大學 | 山東 | 在投檔的考生中,按照省統考專業成績(換算成百分制)70%和文化成績(換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結合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無 | 65.440 |
105 | 二本 | 青海民族大學 | 青海 | 錄取規則根據專業成績、文化課高考成績雙過線,按專業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無 | |
106 | 二本 | 北方民族大學 | 寧夏 | 在湖北不招收考生 | 無 | |
107 | 二本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內蒙古 | 本科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達到本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以上,按考生省(市、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 無 | |
108 | 二本 | 大連藝術學院 | 遼寧 | 在湖北不招收考生 | 無 | |
109 | 二本 | 遼寧師范大學 | 遼寧 | 綜合成績=(專業成績×2+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外語成績要達到60分 | 720 |
110 | 二本 |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 遼寧 | 在湖北不招收考生 | ||
111 | 二本 | 沈陽建筑大學 | 遼寧 |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 | 無 | 604 |
112 | 二本 | 大連交通大學 | 遼寧 | 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政治思想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學校自定文化課錄取分數線,按照文化課考試成績乘以40%再加上 專業考試成績乘以60%,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再相同,分科類按普通類專業同分標準進行錄取。外語成 績應在60分以上(150分制)。 | 無 | 287 |
113 | 二本 | 鞍山師范學院 | 遼寧 | 須參加省級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均執行生源所在省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師范類專業執行生源所在省招辦劃定的普通類二批本科錄取控制線的70%,外語成績60分以上 | |
114 | 二本 | 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 | 江西 | 無 | 459 | |
115 | 二本 | 東華理工大學 | 江西 | 在湖北不招收考生 | 無 | |
116 | 二本 | 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 | 江西 | 合成分=文化考試成績&pide;文化考試滿分×30+專業考試成績&pide;專業考試滿分×70,專業考試滿分為200分]; | 無 | 523 |
117 | 二本 | 景德鎮陶瓷學院科技藝術學院 | 江西 | 文化上線,按專業統(聯)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統(聯)考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美術類專業不分文理)。 | 無 | (專業+(英語-40)/4):201.5 |
118 | 二本 | 華東交通大學理工學院 | 江西 | 通過所在省專業聯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控制線,按“總分=專業成績×50%+文化成績×50%”擇優錄取。 | 無 | 259 |
119 | 二本 | 江西理工大學 | 江西 | 綜合分=專業成績×40%+文化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 無 | 360 |
120 | 二本 | 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 | 江西 | 無 | ||
121 | 二本 | 江西師范大學 | 江西 |
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高考總分×100×50%+校考專業成績/校考專業總分×100×50 |
無 | 345 |
122 | 二本 | 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 江西 | 在湖北不招收考生 | 無 | |
123 | 二本 | 南昌師范學院 | 江西 | 考生在達到生源省劃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線和專業統考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 錄取;在生源不足或未組織專業校考考試的生源省錄取時,經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同意,考生在達到生源省劃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線和專業統考合格的基礎上,認可生 源省專業統考成績,并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 無 | 296 |
124 | 二本 | 贛南師范學院 | 江西 | 在文化和專業雙過線的前提下,計算綜合分=(專業成績/200)×7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無 | 540 |
125 | 二本 | 九江學院 | 江西 | 在湖北不招收考生 | 無 | |
126 | 二本 | 上饒師范學院 | 江西 | 生在達到生源省劃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線和專業統考合格的基礎上,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校考專業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 | 無 | 187 |
127 | 二本 | 南昌工程學院 | 江西 | 在湖北不招收考生 | 無 | |
128 | 二本 | 萍鄉學院 | 江西 | 專業成績合格且達到當地省(區、市)規定的相應層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上者,按聯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按文化成績、英語單科、語文單科、數學單科由高到低錄取。 | 無 | |
129 | 二本 | 景德鎮學院 | 江西 | 報考我校一志愿優先的原則,不分文理科性質,在報考我校專業合格且達到最低文化分數線的考生中,將相關科目超線換算的加分和專業總分相加后作為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隊,以分數清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直至錄滿為止。 | 最低文化分數線要求文化總分340分,并且相關科目語文75分以上,英語70分以上; | 145 |
130 | 二本 | 江西科技學院 | 江西 | 在湖北不招收考生 | 無 | |
131 | 二本 | 南昌理工學院 | 江西 | 高考文化分達到生源所在省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有我校校考專業合格的考生,按專業排名擇優錄取 | 無 | 200 |
132 | 二本 | 南昌工學院 | 江西 | 美術類專業(包含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按綜合分分省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滿分)×50+(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滿分)×50) | 藝術設計學專業要求高考文化成績達一本線65%以上且語文單科成績達語文總分60%以上,按文化成績分省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 |
133 | 二本 | 江西服裝學院 | 江西 | 1、文化過線按專業擇優錄取。2、按文化加聯考綜合擇優錄取 | 無 | |
134 | 二本 | 江西工程學院 | 江西 | 無 | ||
135 | 二本 | 無錫太湖學院 | 江蘇 | 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分相同按美術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 | 無 | |
136 | 二本 | 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 | 江蘇 | 按高考總成績優先錄取,從高分到低分,參考報考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個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 | 無 | |
137 | 二本 | 淮海工學院 | 江蘇 | 文化成績達各省美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取得我校《美術類專業測試合格證書》的考生,將根據文化統考成績與專業校考成績相加后的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專業分高者優先錄取 | 無 | |
138 | 二本 | 蘇州科技學院 | 江蘇 | 參加該省專業省統考成績,下同)和文化成績相加所得綜合分,以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分省擇優錄取和安排專業。 | 無 | 494 |
139 | 二本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 | 江蘇 | 對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院根據各省投檔原則調閱檔案,按照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無 | |
140 | 二本 | 常州大學懷德學院 | 江蘇 | 對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所在省藝術類民辦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錄取時按總分(專業成績加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專業志愿先后進行錄取。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 無 | 284 |
141 | 二本 | 吉林動畫學院 | 吉林 | 專業分數或文化分數單獨排名占進檔考生前5%的考生,按專業或文化分數排名錄取,余下考生按合成分=文化課分數×0.6+專業課分數×0.4排名錄取(吉林省美術類專業合成總分=文化課分數×0.6+專業課分) | 無 | 285 |
142 | 二本 | 長春建筑學院 | 吉林 | 按投檔考生的總分(總分=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無 | |
143 | 二本 | 湖南科技大學 | 湖南 | 按照折算綜合次序,按專業成績占60%,文化成績占40%計算綜合分(60×專業/專業滿分+40×文化/文化滿分)進行排名錄取 | 無 | |
144 | 二本 | 南華大學 | 湖南 | 在湖北不招收考生 | 無 | |
145 | 二本 | 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 | 湖南 | 綜合成績=省聯考專業成績×0.6+文化高考成績×0.4),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 無 | 482 |
146 | 二本 | 衡陽師范學院 | 湖南 | 文化和專業成績分別達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分數線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進檔分×40%+專業成績×60% | 無 | |
147 | 二本 | 南華大學船山學院 | 湖南 | |||
148 | 二本 | 湖南農業大學 | 湖南 | 在湖北不招收考生 | 無 | |
149 | 二本 |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 | 湖南 |
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的總成績為依據,對進檔考生若出現投檔成績同分(藝體類考生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的總成績同分)的情況,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規則為: 藝術類文科考生:專業總分、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 藝術類理科考生:專業總分、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
無 | 285 |
150 | 二本 | 湖南涉外經濟學院 | 湖南 | 在專業考試取得學校合格證、文化成績達到當地資格線的前提下,按專業校考成績排名錄取 | 無 | 285 |
151 | 二本 | 佳木斯大學 | 黑龍江 | 文化課達到省最低控制線后,按省統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 | 無 | 285 |
152 | 二本 | 黑河學院 | 黑龍江 | 在文化課成績、相關專業科目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 無 | 285 |
153 | 二本 | 黃淮學院 | 河南 | 按文化分與專業分相加后的總分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54 | 二本 | 河南科技大學 | 河南 | 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專業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55 | 二本 |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 河南 | |||
156 | 二本 | 河南大學 | 河南 | 綜合成績=專業成績&pide;專業滿分×100×50%+文化成績&pide;文化滿分×100×50%。 | 無 | 285 |
157 | 二本 | 南陽理工學院 | 河南 | 文化課過所在省份投檔線,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58 | 二本 | 安陽工學院 | 河南 | 考生在文化課和專業課達到省級招生部門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綜合分=文化分×40%+專業分×6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59 | 二本 | 信陽師范學院 | 河南 |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相加為考生總成績,錄取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繪畫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60 | 二本 | 商丘師范學院 | 河南 | 美術學、美術學(書法方向)、動畫、繪畫、雕塑、攝影、音樂學、廣播電視編導等專業按文化分與專業分相加后從高到低錄取;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等專業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排隊錄取 | 無 | 285 |
161 | 二本 | 周口師范學院 | 河南 | 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統考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擇優錄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 無 | 285 |
162 | 二本 | 石家莊經濟學院 | 河北 | 我校認可各省美術統考成績,對文化課成績達到控制線的考生按專業聯考成績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并列,則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63 | 二本 | 衡水學院 | 河北 | 按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專業,按投檔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按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專業,按專業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化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 無 | 285 |
164 | 二本 | 河北美術學院 | 河北 | 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與省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本省藝術類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考生取得本省美術專業統考成績統一排名,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65 | 二本 | 江西應用科技學院 | 河北 | |||
166 | 二本 | 三亞學院 | 海南 | 按照專業成績的60%和文化成績的40%之和,根據換算后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 無 | 285 |
167 | 二本 | 海口經濟學院 | 海南 | 高考文化課成績及專業成績達到學院確定的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 無 | 285 |
168 | 二本 | 貴州大學科技學院 | 貴州 | 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第三批本科藝術類最低錄取投檔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69 | 二本 | 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 | 廣西 | 文化成績達到當地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合格,以美術統考專業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 無 | 285 |
170 | 二本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 | 廣西 | 按60%(專業)+40%(文化)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并注重考查相關科目成績及政治思想表現、體檢等方面情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71 | 二本 | 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 | 廣西 | 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省控分數線的,按照專業志愿,實行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 無 | 285 |
172 | 二本 | 桂林理工大學 | 廣西 | 以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藝術成績×0.6+文化成績×0.4)按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者,藝術專業分優先,先安排志愿,最后從高分到低分調劑,直至完成計劃為止 | 無 | 285 |
173 | 二本 | 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 | 廣西 | 文化分需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本科省控線,按照投檔考生的專業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74 | 二本 | 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 | 廣西 | 按省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和專業素質; | 無 | 285 |
175 | 二本 | 廣西科技大學 | 廣西 | 按專業分60%和高考文化成績(含照顧加分)40%的合計總分為綜合成績,以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76 | 二本 | 廣西科技大學鹿山學院 | 廣西 | 文化成績達到當地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合格,以專業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 無 | 285 |
177 | 二本 | 北海藝術設計學院 | 廣西 | 考生要求達到生源所在省美術類聯考成績合格及文化考試錄取最低分數線。 | 無 | 285 |
178 | 二本 | 廣西外國語學院 | 廣西 | 進入文化課投檔分數線的考生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專業綜合成績同等分值時,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在專業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 無 | 285 |
179 | 二本 |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 | 廣東 | 高考文化成績和省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考生術科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80 | 二本 | 廣州商學院 | 廣東 | 美術類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 無 | 285 |
181 | 二本 | 五邑大學 | 廣東 | 按術科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招生計劃的70%(按四舍五入規則),再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招生計劃的30%(按四舍五入規則);術科排名前 70%(按四舍五入規則)者,若術科分相同,文化分高者優先錄取;文化分排名前30%(按四舍五入規則)者,若文化分相同,術科分高者優先錄取。 | 無 | 285 |
182 | 二本 | 肇慶學院 | 廣東 | 美術類專業,總分=文化課成績´40%+術科成績´60%。 | 無 | 285 |
183 | 二本 | 廣東技術師范學院天河學院 | 廣東 | 按專業成績次序按照折算綜合次序 | 無 | 285 |
184 | 二本 | 仲愷農業工程學院 | 廣東 | 美術類專業按文化分、術科分權重各占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85 | 二本 | 西北師范大學知行學院 | 甘肅 | 在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投檔成績均達到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批參照分數線后,按專業課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86 | 二本 | 蘭州財經大學 | 甘肅 | 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本省(區、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87 | 二本 |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 | 福建 | 綜合分=文化投檔成績×50%+專業省統考成績×2.5×50%。 | 無 | 285 |
188 | 二本 | 集美大學 | 福建 | 從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均達到所在省藝術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 | 無 | 285 |
189 | 二本 | 集美大學誠毅學院 | 福建 | 按聯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如有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規定的投檔原則為準 | 無 | 285 |
190 | 二本 | 莆田學院 | 福建 |
總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 若總分相同,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
無 | 285 |
191 | 二本 | 泉州師范學院 | 福建 | 考生文考總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按考生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92 | 二本 | 福建師范大學 | 福建 | 按專業文考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專業文考綜合分=(考生文化成績&pide;文化總分)×40+(考生專業成績&pide;專業總分)×6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的專業成績是指考生參加我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成績],擇優錄取。 | 無 | 285 |
193 | 二本 | 閩南師范大學 | 福建 | |||
194 | 二本 |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 | 福建 | 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專業統考成績相等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美術類文科相關科目成績的排列順序:文考總分、語文、外語,美術類 | 無 | 285 |
195 | 二本 | 宿州學院 | 安徽 | 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考試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 無 | 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