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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教師資格證資格認定在考生通過筆試,面試以及普通話測試之后可以報考;專題欄目提供了資格認定介紹,資格認定報名,認定條件及材料,資格認定流程,資格認定資訊等等。
了解湖北教師資格證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是在筆試和面試全部通過后,對學歷資質、考生信息、普通話等級等信息進行審核的一個過程,認定成功后一個月左右即可拿到教師資格證。認定過程是對考生筆面試成績、普通話水平、身體健康情況以及學歷的綜合考量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任何一個方面出問題,都可能影響最終教師資格證的獲得。
湖北教師資格證資格認定報名
正常情況下每年可以有兩次機會申請教師資格證,上半年在5-6月份左右,下半年在9-10月份左右,下面具體時間是以2021年為例:
2021年春季第一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5月6日7:00—5月18日17:00(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已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等,其中持《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自5月12日起開始報名)。
2021年春季第二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
2021年秋季認定網上報名時間:9月13日至9月24日。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湖北省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
湖北教師資格證資格認定條件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在湖北省的中國公民及駐湖北省部隊現役軍人、現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之內或符合認定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定,在湖北省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
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并取得一本教師資格證書。(特別提示:以申報人員申請的認定機構的官方網站公布的認定范圍為準)
湖北教師資格證資格認定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復印件。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信息核對表》一式2份
3、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4、體檢結論為合格的《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6、《個人承諾書》
7、學業成績或考試合格證明
8、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
9、申請人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研究生證)原件。
考生需要注意,體檢表必須由指定醫院出具,否則無效。以前的《思想品德鑒定表》改由《個人承諾書》替代。認定過程中所需的材料非常多,考生一定要準備齊全,在此湖北教師資格證考試網預祝各位考生能順利通過認定,成功拿到教師資格證。
湖北教師資格證資格認定流程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190KB,格式為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4)中師、幼師等中職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在湖北省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申請人按照認定受理權限和范圍選擇合適的認定機構,在系統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 “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將合成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和簽字日期后,掃描或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務必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1)學歷標準
申請認定小學、初中、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學歷按照《關于湖北省教師資格認定學歷問題的說明》(鄂教資〔2012〕4號)有關規定標準執行,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按照《關于湖北省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學歷問題的通知》(鄂教資〔2015〕6號)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2)普通話要求
申請語文學科、小學全科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申請其他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3)體檢標準
申請人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鄂教師〔2002〕3號)規定執行。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的規定執行。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具體安排以各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認定公告為準。省人民醫院為疑義問題終檢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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