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校陽光招生問答——藝術、體育專業招生
問:哪些專業須經教育部批準后方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
答:以下17種含有藝術屬性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須經教育部批準后方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景觀建筑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及文化產業管理。錄取時,高校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原則上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經教育部批準的學校和專業詳見《教育部關于公布普通高等學校可繼續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教高函〔2009〕25號)。文件規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得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