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普通高校陽光招生問答——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招生
問:湖北省高考高職高專如何進行補錄?
答:根據教育部規定,所有高校的本科層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規錄取結束后再組織補錄或換錄,高職高專因新生未報到而空出的招生計劃可以進行補錄。2011年我省本科不進行補錄;
在常規錄取工作結束后,對高職高專新生不報到所空出的招生計劃實行補錄,補錄仍執行院校所在批次線。
各高校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報到工作。9月18日至19日高校將未報到考生信息(包括本科、高職高專)報省招辦,省招辦將未報到考生的錄取信息予以注銷,被注銷考生相應取消錄取資格,不能參與補錄,這些考生電子檔案狀態由“錄取”改變為“未報到注銷”。9月22日省招辦將需補錄的高職高專招生計劃向社會公布,公開征集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于9月22日至23日按縣(市、區)招辦規定上網填報征集志愿,9月24日—29日進行高職高專補錄,補錄仍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高校不進駐錄取現場。補錄分批次進行,按考生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